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合肥市肥西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肥西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2007-12-27 08:36  文章来源:肥西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机构领导及机构设置
(一)机构职责
肥西县商务局是主管全县商贸流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商贸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指导全县商品流通工作,研究制定市场调控政策。
3、负责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
4、研究和推进商业营销方式、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的改革与创新,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
5、研究拟定商贸流通业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县消费品市场、商业网点、商业仓储设施建设的宏观管理。
7、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
8、指导商贸流通环节中商品质量、标准计量、物价和服务质量工作。
9、负责所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肥西县商务局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巢湖中路85号。
邮编:231200
联系电话(传真):0551-8841485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张广福(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计生、党风廉政建设。
陈庆林(党组书记):主持党建工作,分管组织建设(含老干工作)、文明创建、统战工作。
胡祥勤(副局长):分管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管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乡镇、村工作。
武群(副局长):分管社会商业管理、人秘、信访、改制工作、信福工程、三绿工程、酒类管理、万村千乡工程、
招商引资、成品油、财务、网规、行业协会、旧货典当拍卖、
直销管理、工会工作、妇女工作。
汪世宏(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宣传思想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人秘科)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材料和领导讲话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上级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负责公文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和建议、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小车管理等工作。
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县委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党员管理、统战工作;组织指导商务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商务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工资考评工作;监督检查局属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商务系统所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局工会负责指导局属企业的工会组织开展企业民主管理、职代会、企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劳动竞赛、岗位练兵、职工文体活动和年度总结评比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企业和职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管理工作;承办女工权益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联系本系统的幼儿、少儿工作。
办公室(人秘科)电话:0551-8841485
2、综合业务科
负责拟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负责商贸流通业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政策建议;制定有关商业方面的政策、法规;承担有关的法律咨询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商业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商业行业规范,行业标准;指导商业行业协会、学会及相关中介组织的工作;负责拍卖业、旧货业、租赁业、典当业等特种行业的审核、监督和管理;指导各类商品的展览展销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业态和流通体制的创新;组织指导商贸企业的资本运作;指导现代物流工作;指导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
负责全县日用消费品和蔬菜副食品流通工作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的日用消费品和蔬菜副食品的生产、储备、供应工作;对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副食品商品的市场调控储备和风险基金安排提出建议;负责蔬菜副食品质量的监测监控;负责美容美发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酒类业、军供特需、战备救灾物资以及专卖商店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等经营资格认定和市场定点经营监管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商品质量、标准计量、物价和服务质量工作,开展“购物放心店”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负责全县牲畜定点屠宰、畜禽冷藏加工和豆制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成品油市场的规划、整顿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商务系统国有企业的安全经营、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商贸流通业的安全、消防工作;指导商务系统的安全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餐饮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饮食服务业的等级评审及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技能、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商贸流通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对商品流通市场运行状况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的统计、分析、预测和监控;制定商贸流通业、商办工业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商贸流通业的重大科技开发及经济协作工作;组织推动商贸企业运用新科技开发新产品,并做好宣传、鉴定工作;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商贸流通业信息化建设。
负责商务系统的财会、统计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商务系统资金营运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计、统计电算化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财务分析;负责对商务系统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局所属企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对商务系统经济活动中重大问题的专项审计、重点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负责对局属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国有商贸企业商品流转计划、统计报表编审、汇总,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统计法》,贯彻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负责全县商业网点、消费品市场和大型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拟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消费品市场建设项目和全县规模较大的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负责牵头全县商业网点规划会商制度的实施。组织制定有关商品市场建设、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商业特色街区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的设置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综合业务科电话:0551-8231356。
(四)下属单位及职责
肥西县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所是2004年9月经县编委(肥编[2004]17号)批准成立的隶属肥西县商务局的事业单位,在编7人,承担肥西县14个乡镇和2个工业园区90万人食肉安全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标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和涉及定点屠宰的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工作,承担全县肉品流通监管工作职能。
二、政策法规
(一)可公开的行业管理政策
1、畜禽屠宰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38号令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2)《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1997年9月1日省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25日省政府第93号令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3)《合肥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9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1月29日市政府第112号令发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成品油
(1)《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1月25日商务部第1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第23号令发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3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3日省政府第180号令发布,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商改字[2005]10号)
3、酒类流通管理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9日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发布,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相关文件
本机关现行规范性发文
三、肥西县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指南
1、法律依据: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和《安徽省酒类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合肥市商务局的统一安排,肥西县商务局决定自2006年5月22日起对全县酒类(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份的饮品;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除外)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我县境内所有从事酒类商品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餐饮企业和酒吧等娱乐场所),都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县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经营者下属的分支机构、连锁店、分店、门点、摊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视为一个独立的经营者。
2、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3、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生产许可证(仅限生产商)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亲自办理的,受托人还应当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地址(电话):肥西县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县商务局五楼,上派镇巢湖中路85号)联系人:李平、汪东生。联系电话:0551-8841799。
6、监督电话: 肥西县酒类流通管理监督举报电话:0551-8841799 8853996。
7、附注: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经营备案登记简表,并于领取后5日内提交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对经营备案登记简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于5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登记表;审查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书面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对拒不办理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商务主管部门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肥西县商务局招商引资工作又上新台阶    2007-12-22 17:35
肥西县商务局2007年招商引资工作总结    2007-11-27 18:02
肥西县商务局开展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工作专项检查    2007-11-26 08:44
肥西县商务局开展制定《肥西县零售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工作    2007-11-18 11:31
肥西县商务局开展商务系统小型汽水两用锅炉整治工作    2007-11-18 11:29
肥西县商务局综治工作制度    2007-11-08 10:20
肥西县商务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007-11-08 10:16
肥西县商务局及时平息一起上访事件    2007-11-06 17:12
肥西县商务局开展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工作    2007-11-06 09:07
肥西县商务局开展绿色饭店推荐认定工作    2007-11-06 09:0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