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合肥市肥西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肥西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基本条件
2009-02-16 20:25 文章来源:
肥西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其它
1、 销售企业必须是安徽省家电下乡20家中标企业直营、加盟、授权的网点。
2、 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 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
4、 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
5、 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肥西县商务局综合业务科 汪强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肥西县"家电下乡"销售量多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2009-02-16 09:23
肥西县工业生产首月开门红
2009-02-16 09:19
肥西县专业招商小分队新年再出征
2009-02-16 09:08
肥西县商务局开展加油站年审工作
2009-02-15 17:04
肥西县商务局因地制宜利用行业优势寻找招商项目
2009-02-15 17:00
肥西县商务局节能行动工作保障措施
2009-02-15 17:00
肥西县官亭生猪定点屠宰厂相关情况
2009-02-15 16:58
肥西县商务局新农村商网下一步工作意见
2009-02-15 16:57
肥西县商务局强化信息(助理)员岗前培训
2009-02-15 16:56
肥西县商务局加大投入加强新农村商网硬件配套
2009-02-15 16:5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